展览31.2

财务总监证书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302节

本人,John H. Kispert兹证明:

1.

我已经审阅了KLA-Tencor Corporation的Form 10-Q季度报告;

2.

根据我所知,这份报告不包含任何不真实的材料声明的事实或省略状态必要材料事实陈述,根据在何种情况下这样的声明,而不是误导对报告所述期间;

3.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公允地反映了登记人在本报告所述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所有重要方面;

4.

注册人的其他核证人员和本人负责为注册人建立和维持披露控制和程序(定义见《交易法》第13a-15(e)和15d-15(e)条),并应:

一)

设计该等披露控制和程序,或促使该等披露控制和程序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以确保该等实体内的其他人向我们了解与注册人(包括其合并子公司)有关的重大信息,特别是在编写本报告期间;

b)

评估了注册人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提出了我们基于该等评估得出的截至本报告所涵盖期间结束时有关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和

c)

在本报告中披露,在注册人最近的财政季度(如果是年度报告,则是注册人的第四财政季度)中,注册人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发生的任何重大影响,或有合理可能重大影响,登记人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和

5.

根据我们最近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评估,注册人的其他核证人员和我已向注册人的审计师和注册人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或执行同等职能的人员)披露:

一)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或运作上的所有重大缺陷和重大弱点,有合理可能对登记人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和

b)

任何涉及管理层或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起重要作用的其他员工的舞弊行为,不论是否重大。

2005年5月9日

/ s / JOHNh·KISPERT



(日期)

约翰·h·Kispert

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
(首席会计长)